实木门生产企业和经销商合作必须考虑的五大因素(一)
目前国内实木门行业的基本运营模式是企业制造产品,在全国或局部地区建立经销网点,网点中自营店占极小比例,多数为经销商模式。
此模式又被称为“鱼和水”合作模式:经销商离不开木门企业的产品支持;
而木门企业也需要经销商接到订单企业才能正常运转和生存!在这一合作模式中,门企和经销商要想建立合作双赢和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就必须考虑以下几大因素:
一、 履约:无论是实木门生产厂家还是经销商家,在合作前一定要切实统一思想,正确认识合作的重要性,双方以协议为框架,达成真正意义上的谅解,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在合作期间,双方都重视并履行这个基本的行为规范,规避后期将发生的各类矛盾和分岐。
二、诚信: 实际合作过程中,木门生产厂家与市场行进节奏完全配套的情况并不多见。产、销间长期存在一定程度的矛盾,实木门企业也在矛盾中不断的成熟、成长,是很正常的现象。表现为或产品供不应求,生产周期较长,客户不满意、经销商不满意;或门厂订单不足、产能浪费、增加管理难度,门企不满意。在这种情况下,一定要保持工厂和市场间的信息及时互通。 想要长期、稳定、实效走合作的道路,诚信原则必须把握,其涵盖合作行为的各个方面,追随合作进程的始终。
三、理念:签约合作之前要做的一个重要工作就是:统一经营理念。只有理念统一了,才能保证合约条款的正确履行;才能保证门厂、商家行动的一致性,在市场上才有真正的竞争力;理念统一了,也有助于解决实木门厂家、木门经销商合作过程中的各类摩擦,在互相理解的基础上向同一个目标迈进,双方成功的概率就会很高;理念统一了,合作才是持续有效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