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重罚销售不合格消防产品厂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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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6日,福建省泉州市消防支队针对浙江新力门业有限公司福建办事处销售不合格防火门,予以罚款48000元,并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消防产品。
9月初,支队监督员在南安某工程中抽查发现,该建筑所使用的浙江新力门业公司福建办事处销售的甲级钢质防火门GFM-1424bsk15甲-2和乙级钢质防火门GFM-1424bsk15乙-2是未经依照产品质量法规定确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消防产品。对此,支队立即立案进行调查。调查发现,该产品门扇内未设置防火板,用岩棉、蜂窝纸板代替硅酸铝棉作为填充材料,并依据《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判定为该产品为不合格产品。
为了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支队对浙江新力门业公司福建办事处给予重罚48000元,并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消防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