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强制性国家标准《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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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1日起,我国新的强制性国家标准《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开始实施,新标准对防盗门的各方面进行了严格规范。据了解,新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执行后,旧标准防盗门在市场上仍有销售。
在海口防盗门市场,发现很难找到相关的标记,销售人员大多表示他们所销售的防盗门是按最高等级做的,却不知最高标准是什么。为此,海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于8月26日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在选购防盗门时要注意新国标,以免上当受骗。
一是要查看经营者提供的防盗安全门检验报告,检验结果应符合新国标。新国标将防盗门的防盗安全级别由原来的C、B、A三级,改为甲、乙、丙、丁四级,相应的拼音字母代号分别为J、Y、B、D,甲为最高级,依次递减。
二是消费者购买防盗门要注意三项标记:防盗门安全代号(FAM)、防盗安全级别(“J”“Y”“B”“D”)和企业自定义特征,标记间以短横线连接。
三是要分清防盗门和金属门的区别。购买时要让经营者在商品名称栏里注明“防盗门”,以防不法经营者用钢制门、防护门、防撬门等冒充防盗门;安装前,要检查实物与样品是否相同;同时要记得索要发票、保修卡等凭证,以便出现问题后能够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