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行业:出口刺激政策难止需求的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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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
11月12日,***常务会议提出四项促进经济平稳增长的措施,决定取消部分钢材的出口关税。政策细则为:12月1日起,取消67个税号的出口关税,包括所有热轧板卷\\热轧中厚板\\大型型材(包括大型H型钢),大部分钢丝,所有焊管,有关税的合金钢板\\合金钢窄带\\合金钢条杆等,只保留200系列不锈钢\\螺纹\\线材\\棒材\\中小型型材\\未涂镀钢丝等25个税号继续征收原出口关税。
主要观点
1、政策出台背景:本次钢材出口关税的调整,是我国2004年以来,首次出台的刺激性钢材出口政策。对于双高产品,近年来国家一直抑制出口,而本次扩大出口的政策背景是国内钢材需求快速萎缩,8月份开始负增长,10月份,粗钢表观消费同比下滑19%。1-10月份,国际钢材需求较国内的情况好,我国钢材累计出口5313万吨,同比减少1.3%,但钢协透露,我国四季度出口定单下滑50%,为减缓未来出口量进一步的下滑力度,出台此项出口刺激政策,可谓及时、有利。
2、影响测算:08年1月1日,钢材出口呈现从13%的出口退税到征收25%出口关税不等的不同梯次的政策待遇。本次政策调整,涉及67个税则号的钢材,其出口品种在钢材总出口中占有较大比重,以08年前三季度的出口数据计算,本次涉及的品种,出口量为1713万吨,金额153.6亿美元,占总出口量的35.3%,出口金额的30.9%。本次涉及钢材品种的原关税多为5%和10%,按下调5个百分点的出口关税计算,可以节约费用7.7亿美元,约占行业利润总额的3.1%。当然,由于出口关税通常由进出口双方共同承担,我国钢铁企业的受惠额度要小于这个数。
3、未来的政策预测:尽管出口刺激政策的出发点是好的,但另一个角度,也反映了目前钢铁国内外需求都达到了依赖市场自身的力量难以调节的地步,本次未调整原来享受出口退税政策的高附加值品种,未来不排除政府进一步提高这部分产品的出口退税率。目前在需求不畅的情况下,行业景气仍在下降通道中,政策的调整不会增加国外需求,仅会减缓国外需求减缓的力度,维持行业“中性”的投资评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