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木国际交易受骗 木门企业谨防“商业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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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几年来,随着我国进口原木数量不断递增,其中大部分原木来自美国、加拿大、新西兰、澳大利亚等国家。伴随着进口原木的不断升温,国外的一些不良商家也乘机涌入。去年报道过,我们在走访客户中得知,山东临沂一家贸易公司从澳大利亚奔达公司进口的加勒比松原木就碰到了“商业欺诈”的问题。
据悉,山东临沂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在去年与澳大利亚某木材公司签订加勒比松进出口合同,双方在合同以及信用证中明确约定了货物等级以及品质的要求,即为所进口原木均为新鲜采伐等。但实际到港后中方公司发现该船22300立方米的原木出现了大量的断裂、腐朽、虫蛀、蓝变等现象占了总货量的80%。
我们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签订进口原木合同条款时,要做到严密、规范,约定详细合理,为可能出现的贸易纠纷提供索赔的法律依据。对客户信誉和市场情况进行认真评估,要慎重选择国外信誉好、操作规范的公司合作;对可能出现的风险予以防范,避免贸易纠纷;对质量问题较多的出口国家或供应商,进口企业应提高警惕,慎重对待。坚持将中国检验检疫证书作为贸易双方结算的凭据,原木进口到岸后,进口企业一定要及时向当地检验检疫部门报检,以便检验检疫部门发现问题后及时出具对外索赔证书。
业内人士指出,“商业欺诈”在国际贸易合作也许已不在罕见,然而,不管是国内国外,商场如战场,都一样要谨防商业欺诈问题。在签订合作合同时,要细审合同内容,包括产品质量、价格、数量以及交货日期、保质期等相关问题。即使是熟人之间的合作,也要谨小慎微,不得马虎。小编在此提醒广大商家或者企业,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谨慎注意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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