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订的木门送到家变了品牌 消费者退货遭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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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木门消费者在购买木门产品时候遇到的问题可谓是千奇百怪。这不,吴先生就是又一位木门消费“受害者”。吴先生自家预订的木门,结果在上门安装时,发现并非合同约定厂家的木门。消费者向商家提出退货,却遭到拒绝。昨天,吴先生反映到消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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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先生在仪征石桥装饰城订购了4套福建产实木复合门,经一番讨价还价,以总价7200元成交。由于商家没有现货,于是吴先生预付货款3000元,双方约定余款待门安装完成,由吴先生验收之后付清。
几天后,商家派安装师傅上门安装预订木门,细心的吴先生发现,此门虽然与当初看的很像,但厂家并非合同约定的福建门业公司,于是向商家提出退货并赔偿,遭拒。
这是一起典型的欺诈消费者行为的投诉,按照现行《消法》,这种售卖假货的欺诈行为是“退一赔一”,吴先生可以得到商家3000元退款,并赔偿3000元。而从明年3月15日起施行的新《消法》,对“欺诈行为”做出了明确规定,赔偿额度从一倍加到三倍,即“退一赔三”。目前此投诉仍在调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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