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好的铜门却变成铁门 法院判未尽告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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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家装市场显得异常火爆,木门市场也迎来了一阵旺季。太仓的老赵新造了一幢小别墅,他寻思着去订购一扇体面的铜门。一番对比下来,他看中了一家门窗店里的铜门样品。老板介绍说,这款铜门是不锈钢板外镀铜,是市面上销售得很好的一款产品。
(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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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赵觉得性价比挺高,便与门窗店老板签订了买卖合同,门窗店也很快给老赵安装了镀铜门。老赵到别墅检查镀铜门质量时发现:原本说好内部不锈钢,居然变成了镀锌的铁板。多次协商无果后,老赵诉至太仓市人民法院,要求对方退还货款两万余元并赔偿经济损失。
庭审中,门窗店老板辩称:卖方在订货单上明确写明“定作门与样品一致”,卖方制作的门是严格按照样品的标准来制作的,样品镀铜门内部材料也是镀锌铁板,给老赵定做的门不论是质量、规格还是材质都与样品一致,老赵也在订货单上签字,说明他认可实际制作的镀铜门质量,如果采用不锈钢板,每平方的单价至少要高出500多块,老赵出了铁板的钱,想买全不锈钢的货,肯定是不现实的。
审理中,承办法官分别到门窗店和老赵家进行了实地勘查。通过勘查发现,门窗店老板提供的样品虽属镀锌铁板内架,但该内架的材质从样品的表面并不轻易能够看出。
样品门上仅能从安装门锁的预留孔部位窥见内部构造,加上门板的封闭式设计使内部构造无法看清,因此如果卖方不明确告知的话,消费者很难辨别出门板的内部材质。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门窗店老板最终同意支付老赵4000余元的补偿金,并额外承诺了一年的保修义务。
法官提醒: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对于消费者有关商品质量的询问,经营者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同时提醒消费者,购买之前一定要充分了解商品的详细情况,并及时保留相应的消费凭据,为日后的维权提供凭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