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家居质量问题判别有界定 退换货有时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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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很多人不知道,1962年3月15日,美国前总统约翰•肯尼迪在美国国会发表《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就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四项权利”: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资料、有权自由决定选择、有权提出消费意见,这被世界各国消费者组织所公认,并作为最基本的工作目标。但是,仅仅从家居的投诉来看,就可明确知道,对这四项基本权利,中国消费者均无法得到保障。
近日,王先生咨询,他购买了一张木质家居,收货时发现有虫眼,售后人员告知,这并非严重质量问题不能退货。据了解发现,在现实生活中,王先生的遭遇并非个案,不少消费者的退货要求皆被经销商以“非严重质量问题”拒绝。那什么才是家居的严重质量问题?什么情况下,消费者可以正当退换货?
严重质量问题判别有界定
虽然目前不少品牌家居厂家对于质量问题尤其重视,即便不是严重质量问题,只要消费者有要求,也会予以更换。不过,也有商家依然强调,只有严重质量问题才会予以退货。
对于什么是家居严重质量问题,1998年出台并执行至今的《北京市家具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简称“家具三包规定”)中有详细规定。不过,该规定自出台使用至今已有10多年,对于有严重质量问题判定的家具只包括“木家具”、“金属家具”、“弹簧软床垫”、“沙发”4个门类。皮质、人造板、玻璃、塑料、石材、纸质等材质的家居并没有包含在内。
退换货有时限要求
不过即便是“三包”规定中的严重质量问题,对于退换货的时限,也有要求。按照规定:“产品自交货之日起90日内,发生严重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 货、或修理。退货时,应当按原购买价格一次退清货款”。在发现质量问题的3个月内,消费者皆可按照购买价格退货。
可如果是超过3个月才发现严重质量问题的该怎么办?按照北京市的家居“三包”规定:“产品自交货之日起180日内,发生严重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也就是消费者要求商家免费调换同规格型号、同样式的产品。
不过目前京城的家居卖场如居然之家、蓝景丽家等相继推出了延长家居三包期的规定,将原来“三包”期限进行了延长。对于非定制类的家具产品,虽然免费退货的时 间是“90日内”、免费换货的时限也依然是“180日内”,但免费维修的时间大大延长,“从购买之日起的三年内出现质量问题,都由卖场负责免费维修”。
环保问题按合同退货
在环保日益受到关注的情况下,家居的质量问题中,关于环保方面的纠纷也逐渐上升,但家居三包规定中,可以退换货的严重质量问题并没有涵盖“环保超标”或者“环保不达标”的情况。难道环保超标的家居不能退换货吗?
据悉,对于环保纠纷,通常情况下,需要消费者与经营者约定送检测机构检测,检测结果证明家居存在质量问题的,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的第十一条“检测结果证明商品或者服务存在质量问题的,检测费用由经营者承担”的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承担检测费用。
2009年的新版《北京市家具买卖合同》中的第六条“违约责任”中,对于环保不合格的家居产品有详细规定:“经国家认可的家具检测机构检测, 家具的有害物质限量不符合国家或北京市有关标准强制性要求的,买方有权无条件退货,并要求卖方赔偿相应的检测费、交通费、误工费等损失。”
因此,虽然“三包”规定中并不涵盖环保质量问题,但根据合同,如果家居环保不达标,消费者可无条件退货,并能要求商家赔偿“检测费、交通费、误工费”等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