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商标”成宣传香饽饽 木门企业应摆脱“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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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商标法》关于“禁止生产者、经营者将‘驰 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以及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它商业活动”的规定,可以预见, “驰 名商标”将不再作为木门企业品牌的宣传神器。脱去“驰 名商标”这一层华丽的外衣,这给不少木门企业带来了难题,但却让以往不受重视的“著名商标”变得“容光焕发”起来。
(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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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商标宣传的态势愈演愈烈
近日,申报广东省2014年度省著名商标的专题辅导会在佛山召开。正当部分木门企业苦于没有“响当当”的口号作为宣传语时,“著名商标”就像一场及时雨,进入了人们的视线,于是许多企业纷纷参与此次会议,以便更方便、快速地成功申报“广东省著名商标”。据有关人士透露,此会议一改以前门可罗雀的景象,座无虚席的会场也让“著名商标”的申报企业越来越多。
驰 名商标之所以被禁止宣传,是因为它本身不含荣誉成分,而许多企业却借此大势宣传,误导消费者。驰 名商标只是对企业商标的一种保护,防止其他企业对其商标进行侵权而设立的一种制度,它并不能证明该企业的产品或服务是高水准的。同样的,著名商标也是一个道理,两者的不同之处主要在于本身知名度的范围和评审机构而已。驰 名商标由全国****认可,企业须在全国有一定的知名度;著名商标由省工商部门认可,企业须在省内有一定的知名度。但两者在实质意义上是一致的。
木门企业跟风似的申报“著名商标”,一些企业的出发点还是为了维护自身商标的权益。然而也不乏一些企业是为了今后在宣传中以“著名商标”为口号,继续误导消费者。虽然“著名商标”目前还没有被禁止用于宣传,但相信如果此宣传的态势愈演愈烈,著名商标的结果也应跟驰 名商标一样。
企业应注重产品与服务的质量
在木门行业发展了多年之后,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从生产型企业向品牌型企业转变。“产品与服务是企业品牌发展的关键”这一观念,已越来越成为品牌意识增强的共识,其中不少木门企业认为最好的品牌是来自消费者的“口碑”。这些实在的口碑宣传比官方颁发的“招牌”更实在、更有用,也更利于品牌形象的塑造与企业的长远发展。
在这次会议中,主要与会的木门企业都是二三线品牌,一线品牌的声影几乎为零。一方面可能是一线品牌已经具备了“著名商标”的称谓,另一方面也说明了真正的大企业品牌已经不太注重这些“虚名”了。某木门企业的负责人曾对“驰 名商标被禁止用作宣传”发表看法说道:“我们注重的是产品与服务的质量,只要我们的产品被消费者喜欢,我们的服务让消费者满意,那就够了。有了消费者间的口碑宣传,品牌不愁做不大,根本不用靠这些‘旁门左道’的手段去竞争。”
这段话很大程度上说出了木门行业的部分现状,大企业名声在外,品牌效应强,对一些光环类的称谓不太在乎,注重的是产品开发及服务完善;而小企业产品及服务一般,企业效益也一般,对于各种看似有助于企业发展的“光环荣誉”都趋之若鹜,不论是真荣誉还是“假光环”都想囊收在怀,而丢失了真正的核心:产品本身以及服务水平等。而那些所谓的“荣誉”又不能切实帮助到企业品牌的成长,久而久之,产品质量上不去,服务水平跟不上,品牌效应也不明显,那企业就只能继续在行业的洪流中匍匐前行。
对于木门企业来说,不应盲目追求“荣誉的光环”,一旦失去,最终还是会回到根本问题上来,那么什么才是根本问题呢?拿产品说话,企业才永远不怕外来因素的影响。所以,木门企业还需加强产品创新研发,完善服务,避免跟风式的虚假浮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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